血粉奇谭(2)(25/27)

痛惜荷花儿,竞称其冤。

语传内廷,宗恻然伤之,乃命械国臣等赴刑部,棚、扒、吊、拷,备受苦楚,俱吐实,备列剽掠状,余赃凶刃皆得。

乃知造谋杀死周皇亲者,实朱国臣也,而刘汝成戳其胁,刘五斲其胸。

问官听了,咬牙切齿,拍案大骂道:“这些贼男,死有余辜,似此枭獍之徒,岂容辇毂之下!合行骈戮,以靖邦畿。

”喝教加力行杖,各打了六十讯棍,押下死囚牢中,奏请明断发落。

宗皇帝见奏,怒凶徒狂悖,批准奏章,着会官即时处决。

法司钦此钦遵,处斩众盗已毕,一面回奏,复将前后犯由狱词详细录上。

宗得奏,心中益怒,欲重谴翁司寇等,乃令刑科追论其事。

时去决冤狱时已二年,刑部尚书为严恭肃公,虑初问诸臣当得罪,谋之首揆江陵公张居正。

江陵公云:“第以真入告主上,不得有所饰,且首事者尤不可逭。

”盖谓把总张国维也。

严恭肃如教上疏,宗以所拟过轻,命再拟。

会给事中周良寅、萧彦复劾之,遂追夺翁司寇官职,令致仕归;调刑部郎中徐一忠、王三锡于外。

潘郎中已知九江府,亦谪知陈州。

而把总张国维终于论戍,一时以为纵,或谓张把总有大力结强援,得丽轻典云。

末几,随大军出巡边,忽落马下,遭万马踏为泥。

自是,刑家慎狱,不肯造次。

必曰:“恐如荷花儿。

”世之冤若此,何恨也!正是:堂前一点朱红字,民间一路血斑斑。

看官听说,你道这桩案子,只如此便了帐么?列位,试想不杀倒要偿命,死者必然怨气冲天,纵然官府不明,皇天自然鉴察。

所以就有阴报。

那阴报事也尽多,却是在幽冥地府之中,虽是分毫不爽,无看见。

又有那附身活现花报的,

恰像原不曾死,只在面前一般。

随你欺心的硬胆的,思之也要毛骨悚然。

从来说鬼难欺,无如此一段话本,最为真实骇听。

正是:从来死魂不散,况复生前有宿冤!话说荷花儿死后,转眼又过数十载。

时余姚有一,名章大立,乃是道学之士,家居授徒。

忽有二冤鬼,一一男,白现形,附身索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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