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法有定法(五)金婚炮鞋下 最终修订版(1/8)

第三章 法有定法(五)金婚炮鞋下

刚到单位,刘警官跑过来:“刘局长,旁边兴隆小区有报案——“

兴隆小区和东望分局相邻,刘波带领警察来到事发现场时,只有两名报案的居民在那里。

这是一座二十年前修建的住宅楼,总共七层。在三楼和四楼的缓步台上倒着一个,脑袋旁边流了一大滩鲜血——那血量,已经没了。警察们一搭眼便心知肚明,又是一起典型的“刨根“案件。所谓刨根,就是歹徒躲在暗处,乘不备,用凶器击打受害的后脑勺,然后抢劫财物。

当初陈三任公安局长时,曾严厉打击过此类犯罪,规模最大时甚至把全部警力都派出去,在小区、车站、公园等处昼夜蹲守,刨根案一度销声匿迹。可就在最近两个月,在公安警大张旗鼓开展扫黄战役之时,岭西区和万花区先后发生了两起刨根案,造成一死一伤,但并未引起警方的重视。

“妈的,胆儿肥了,敢在公安局旁边作案。“刘波心中暗骂。很快调查清楚:受害叫孟桂珍,今年五十六岁,是六楼的住户。儿子定在本月底结婚,她听说今天商场搞活动,一大早便带着八千元现金去给儿子买彩电,结果在自家楼道里被从后面一棍子抡倒,钱没了,命也没了。

120的医生确认伤者已经死亡。警察们正在现场拍照取证,几名记者闻讯赶来采访。刘波最烦这个——发生这样的事,对他这个局长并不光彩。他不接受记者采访,也不让记者们靠近现场。但记者们并不甘愿就此离开,而是堵在楼道采访出的居民,长枪短炮对着楼上楼下拍个不停。

这时有警察向刘波汇报:对面小区又发现了一名受害者。受害者是个三十多岁的少,手上的戒指、脖子上的金项链以及随身携带的手机、钱物等都被歹徒洗劫一空。看作案手法,这两个案子应该出自一之手——可能抢了孟桂珍之后嫌钱物太少,又实施了连续作案。少伤得很重,在送往医院的救护车上就断了气。

这边还没处理完,刘波又接到浦河派出所所长宁保国的电话,说在浦水河发现一具尸,请他到现场指示。刘波只好留下刑侦科长许少勇在这里料理后事,自己带着几名警察直奔事发地点。

远远看去,河边已经拉起了一道警戒线。警戒线外挤满了围观群众,还有不少记者举着相机不停地拍照——一天之内三起命案,这在东望区还是一遭。

“妈的,怎么偏偏在这里出事。“刘波嘴里小声嘀咕着,下了警车。原来这浦水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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