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官倩儿的M堕落(2.1-2.2) (7/13)
的
体损伤(参见条约6.)。惩处时必须注意到,避免产生永久的损伤,以及避免事后形成不健康的
形:
在任何时候都不可以出血,有出血
况,惩处必须立即停止。
烧烫
隶的身体。
心跳、呼吸的衰竭。
引起内出血。
丧失意识。
长时期拒绝给予生存必需物,例如食物、水、
光。
( 6 ) 永久的身体损伤
既然现在
隶的身体,全部属于主
所有。主
就有责任保护,避免使这身体产生永久的伤害。在惩处的过程、或意外事故、或其他有关
役的活动之中。如果造成
隶永久的伤害,应该顺应
隶的要求,立即终止这份契约。
将下列决定作为永久的损伤标准:
死亡。
任何涉及机动
或功能的损害,包括骨折。
任何皮肤上的永久痕迹,包括疤痕、烙痕及刺青。(除非
隶接受)
毛发的任何减失。(除非
隶接受)
任何永久的刺穿。(除非
隶接受)
能造成上面所述结果的任何疾病,包括
病。
( 7 ) 其他
没有主
的许可,
隶不得寻求任何其他的主
或涉及其他与
有关之事与物。如有上述行为,将遭受最严厉的惩罚。但主
可以找寻其他的
隶或恋
,并且主
可以将
隶送给另一个主
,但是新主
也要接受这个契约的规则。若是有此
况,主
有义务告知新主
这些指定的条款,所有的规则都受此契约管制。
( 8 ) 保守秘密
在任何
形之下,未得到对方同意,此事不可告诉其他
知道。
( 9 ) 契约的修改
这份契约不可能更改!除非主
和
隶双方都同意。
如果更改这契约,任何的变更都必须清楚地签名,和记下确定的时间。
( 10 ) 契约的终止
任何时候,都可以由主
终止这个契约,但绝不会由
隶决定,除了在特别
况以外(参考 2. 5. 6. 8条款)。若终止以后,
隶所有物的证据,包括这个合约,都将被损毁。但所有器材、配件和财产都将属于主
,除非主
愿意共同分享。
( 11 )
隶的签名
我彻底的了解这个合约的全部内容,我同意和接受主
要求拥有我的身体和行动。我也知道我身为
隶将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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