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7/11)

可能冒充你们宪法教授上课这么久都没穿帮?”赖洁擦拭着前后中的残余,一脸委屈地苦笑着。

靠,原来是这样!又上当了!我望着陈湘宜老师,又望着赖洁,最后又往惊讶的柯柯毅看去,原本惊讶的我们在视线会后,却反而露出充满默契的满足微笑,科科,平白无故又上到了一个中年美魔宪法教授,爽!

“老师补充一下。”嗯嗯,这边那么难,应该有很多要讲。

靠夭,不对,这个声音是从赖洁嘴里发出的!“湘宜,对不起,我技痒想要卖弄一下,你可以继续刚刚对李逸平的强制行为,等一下我在跟你说你哪边要改进。”

靠北啊,这是庄严的学术殿堂,岂是你们这些三姑六婆技术的风月场所,你别在那边给我……阿嘶~~~陈湘宜你也给我差不多一点,你还真的听她的喔!我还在震惊于生大起大落真是太刺激了,陈老师竟然真的含起我的老二,难道她真的想好好借机进,趁着这个经验丰富的熟教授愿意指导,好好学习取悦男的技能?

“陷害教唆与钓鱼是不一样的。”

科科,以往都是听着陈湘宜老师动的声音与别进行或猥亵行为,没想到今天竟然是别的声音上着刑法课,而陈老师就俯身在我胯间帮我吹箫。

“‘钓鱼’是指对原已犯罪或具有犯罪故意之,以设计引诱的方式,使其露犯罪事证,而加以逮捕或侦办;‘陷害教唆’则是行为原本没有犯意,纯因司法警察之设计教唆,始萌生犯意而进行犯罪构成要件之行为。以宪法的神来看,钓鱼并未违反宪法对基本权之保障——宪法23条:以上各条列举之自由权利,除为防止妨碍他自由、避免紧急危难、维持社会秩序,或增进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钓鱼是为了维持社会秩序的必要手段,所以可以接受。”

哇,本来以为隔行如隔山,没想到赖妈妈把刑法配合宪法讲得还有模有样;拥有这么杰出的法学素养,我更不相信她是卧底警员了。

“所以如果是养生坊或按摩店直接说明全套多少钱,表明提供易,或是警员长得像极欲处的阿宅,踏风月场所让一看就知道你来寻求易而主动提供,这叫做‘钓鱼’;反之,若警员主动开要求提供易,这就是陷害教唆。”赖洁以警察通常办案的手法继续讲述着。

“湘宜,有点落漆喔。”看到陈老师为我服务这么久我都还没,赖洁走了过来,示意陈老师在旁观摩,由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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