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命归原】(匹夫夺志)第七十三,七十四章(6/9)
义之事,首先从他是
朝族开始控诉的,到不是说朝族
多不堪,而是这哥们把朝族
的所有缺点都
夸张的,放大显示出来,而朝族的优秀品质却全部故意似的掩饰起来。
比如朝族男非常的大男子主义,在家里一定摆家长威风,主导家里权力那
都是必须的,家里的琐碎活计那是绝对不会手,你这面老娘们边做饭,边看孩
子的忙的要死,你也别惦记让老爷们帮把手,如果你惦记这事,不但不会捞着帮
助,很可能会遭到的是一顿臭骂甚至打。不过呢大多数老爷们对于主要的活计
还是必须承担起来的,比如种地的力气活,如果靠打猎生活,那么打猎他们也会
去的。
但是红姐这位,是屋里屋外,啥都不干,屋里活你不干,那挣钱的事你得担
着吧?毕竟你是爷们,他俩开始折腾买卖的时候,他也帮过些,后来发现红姐自
己挺能干的,他就自动不干了,就这么个货,是怎么捕获红姐芳心的呢?
说来也挺简单,朝族的
格中普遍比较刚烈,而且还死缠烂打,也就是说,
他们一般妥协时候少,要么我打服你,要么你打服我,否则没完。这种格岂不
是混地痞很有优势,也确实是这样,在机械厂住宅这片,他很早就称王称霸了,
这下就容易理解了,一个在街上混的姑娘,换句话,混的太妹,对什么样的男
最心动?当然是谁最霸气,谁最有吸引力。也就是在这片孩子中那说一不二的匪
气,流氓气,霸气让红姐着了魔,欲罢不能。
虽然这些在当时换不来啥经济效益,但他确实会罩着你不受欺负,只有你欺
负别的份。发展到最后,红姐非他不嫁了,这让很本分的老爸老妈难以接受,
他们是过来,本来就看不上这混混,而且他们也知道和一个混混生活一辈子意
味着什么,除了能惹事生非外,根本就没能力养家啊,你跟着他怎么生活,这是
很现实的问题。
而红姐早被冲昏了
脑,心理只有
漫和激
,她心目中这个
才是男
子汉,而不和这样的结婚难道和哪个所谓有单位的,整天上班下班,见
只知
道献媚,点哈腰的
结婚?那太不可思议了,所以当时红姐一点也没有怀疑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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