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之王】第四十四章(10/11)
力的话她恐怕不知道已经被坏欺辱多少回
了。
为了赚的钱,清姨一番辗转来到了南非的经济首都约翰内斯堡,这里经
济发达,不但工作机会多,而且薪酬方面也比其他地方高出一截。
然而从事底层工作,薪酬再高又能高到哪去?一段时间过去清姨依旧没有赚
到什么钱,这令她真的开始急了,因为照她现在这样的赚钱速度,这辈子都不能
去纽约,更不可能为天哥,馨姐,还有小明明报仇了。
于是经过一番挣扎和纠结,清姨决定去一家夜总会做舞,她了解过,舞
的薪酬比她目前从事的酒店服务员要高出许多,而之所以了解是因为和她合租的
一个孩就是那家夜总会的陪酒
郎。
孩名叫芭蒂,是一名
西
,有着一身漂亮而又健康的棕色肌肤,黑色
发,棕褐色眼眸,略厚的嘴唇构成了她较为立体的五官,是一个美丽而又热的
南美桑孩。
一起合租加上年龄相仿,清姨和芭蒂成为了朋友,芭蒂知道清姨需要钱,也
一直在努力工作,但所得实在有限,所以不止一次建议她和自己一起去夜总会做
陪酒郎,那里的收
比她目前的至少要高出三四倍,如果要是遇到大方点的客
,那收
翻个七八倍乃至十倍都不是问题。
说实在的,清姨不动心是不可能的,但是她也知道夜总会那是一种什么样的
地方,陪酒郎更是一种什么样的职业,陪各种男
喝酒,还要强颜欢笑,更要
忍受各种骚扰,被揩油占便宜那是再正常不过,她受不了这样,所以一直没有答
应。
现在,清姨在现实的重压下终于承受不住了,她需要钱,为此说服自己去夜
总会那里工作也不是不能接受的,只要自己坚持一定的底线,应该不会有什么问
题。
不过清姨没有选择和芭蒂一样做陪酒郎,而是选择当舞
,因为她去夜总
会看过几次,对那里的环境较为熟悉,芭蒂每晚就是陪各色男喝酒,陪他们调
笑玩乐,被他们各种动手动脚,如亲嘴,摸,撩阴等等,她觉得自己一时肯定
接受不了这样的,而且她酒量也有限,做陪酒郎肯定不是很适合。
舞就不一样了,舞
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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